莆田燃气电厂位于莆田市秀屿区,是国家“十五”规划福建LNG项目配套的八个用气项目之一,是国家发改委组织的F级燃机第三批捆绑招标项目,目前国内装机容量最大的燃气-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之一。
股东单位: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55%),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(25%),福建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20%)。
莆田燃气电厂一期建设4套M701F系列39万千瓦等级的燃气-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,年耗用LNG80万吨,项目总投资为50.8亿元人民币,竣工验收42.42亿元人民币。二期将增加4套同类型发电机组,并留有扩建余地。
2005年12月20日,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;2007年6月9日开工;2010年7月6日全部投产。年发电量60亿千瓦时,可有效发挥其在福建电网的主力调峰作用,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00万吨,电厂改善了福建能源结构,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;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,促进福建经济发展。
莆田燃气电厂在各级政府的关心下、在各股东方领导的指导下、在各界朋友的支持下,通过几年的辛勤努力,荣获:2009年度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优胜奖、2011年度中国电力建设优质工程奖、2011年度中国海油优秀工程项目管理一等奖、2010—201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——鲁班奖,同时还获得“十一五”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、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“一级达标企业”、福建省2012年“五一劳动奖状”、2013年国家能源局授予“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”、2010-2013年度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、2011 -2015年度福建省“纳税百强”、2014年第四届燃气轮机技术国际论坛“最佳电厂运营奖”、2015年“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”、2017年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状”等多项荣誉,是国内首家通过质量、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和能源四标管理体系认证的电力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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